宜兴市出台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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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作为我市完善人才政策、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宜兴市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办法》于日前正式出台。

本报讯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作为我市完善人才政策、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宜兴市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办法》于日前正式出台。

  《办法》所指的高技能人才是指取得高级技工(国家三级职业资格)、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和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的人员。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分“宜兴市高技能人才成就奖”、“宜兴市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分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两个项目,将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的一线生产岗位职工中展开评选。申报“宜兴市高技能人才成就奖”、“宜兴市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的人员,应由个人申请,用人单位负责初审推荐,经所属镇(街道、园区)或市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高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参评者除需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还需满足一定条件。其中,“宜兴市高技能人才成就奖”评选条件为:在生产一线工作并具有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能够解决生产、科研中的高难度技术问题,在技术革新改造或生产、科研中作出杰出贡献;开发出重点新产品、新技术,或在技术成果转化以及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中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产生重大经济效益(100万元以上)和社会效益。

  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每两年开展一次。“宜兴市高技能人才成就奖”每次评奖人数不超过5名,“宜兴市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每次评奖人数分别不超过15名。《办法》实施前已获得无锡市级以上同类荣誉的不再以原来申报的业绩参加宜兴市级的评奖。“宜兴市高技能人才成就奖”获得者奖励30000元;“宜兴市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获得者中,高级技师奖励8000元,技师奖励5000元,高级技工奖励3000元。

  (燕文 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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