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报讯(见习记者陈 娇) 本月初,市教育部门出台了《2014年宜兴市幼儿园、小学、初中、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意见》规定,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家长在相关施教区已购商品房或有明确产权房的,适龄学生可在该房产地施教区入学。为解决过度“择校”问题,确保到2015年每所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择校生比例控制在招生总数的10%以内,方便施教区内家庭子女就近入学,《意见》放宽了原本“适龄学生家庭应具备施教区正式户籍,且与房屋产权证两者相符”这一条件,规定只要适龄学生家长在相关施教区已购商
本报讯(见习记者陈 娇) 本月初,市教育部门出台了《2014年宜兴市幼儿园、小学、初中、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意见》规定,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家长在相关施教区已购商品房或有明确产权房的,适龄学生可在该房产地施教区入学。
为解决过度“择校”问题,确保到2015年每所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择校生比例控制在招生总数的10%以内,方便施教区内家庭子女就近入学,《意见》放宽了原本“适龄学生家庭应具备施教区正式户籍,且与房屋产权证两者相符”这一条件,规定只要适龄学生家长在相关施教区已购商品房或有明确产权房的,适龄学生便可在该房产地施教区入学。此外,城区集体户口子女入学,根据其实际常住地,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在常住地施教区的学校入学。城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的被拆迁户子女入学,凭拆迁安置的相关手续,自主选择户口所在地或安置房所在地施教区的学校就读。
另据了解,从明年起,我市所有幼儿园都将按照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招生。同时,公办幼儿园将实施服务区招生制度,且优先招收服务区内的适龄幼儿,确保招生工作公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