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报讯(记者赵 辉) 日前,我市专门出台《关于扶持我市建筑企业发展政策的若干意见》,积极鼓励引导企业回宜开票,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促进建筑企业做大做强。 近年来,全市建筑行业着力调整产业结构,经济总量持续增长,主要技术指标显著攀升,我市也成功创建成“中国建筑之乡”。特别是去年,市创意产业中心工程项目还一举摘得“鲁班奖”,实现了本土建筑工程质量创优的历史性突破。近两年来,我市新增建筑企业89家,目前建筑企业总数达到600余家。为调整优化建筑业结构,促进建筑业整体转型升级,我市专门出
本报讯(记者赵 辉) 日前,我市专门出台《关于扶持我市建筑企业发展政策的若干意见》,积极鼓励引导企业回宜开票,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促进建筑企业做大做强。
近年来,全市建筑行业着力调整产业结构,经济总量持续增长,主要技术指标显著攀升,我市也成功创建成“中国建筑之乡”。特别是去年,市创意产业中心工程项目还一举摘得“鲁班奖”,实现了本土建筑工程质量创优的历史性突破。近两年来,我市新增建筑企业89家,目前建筑企业总数达到600余家。为调整优化建筑业结构,促进建筑业整体转型升级,我市专门出台政策,扶持建筑企业发展,努力实现由“建筑大市”向“建筑强市”的根本性转变。
根据该《意见》,我市将市外建筑业劳务企业所得税预征率由1%调整为0.8%,并实行累退负担率、分段计算征收,即:劳务发生额在5亿元(含)以下预征率0.8%;5-10亿元(含)预征率0.4%;10亿元以上部分预征率为0.2%。综合规费征收率由目前的0.2%调整为0.1%。该《意见》还将实行超额奖励,对外出建筑安装项目,以年缴企业所得税600万元为基数,对超60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市级留成部分50%的奖励,鼓励建筑企业做大做强。《意见》还规定市财政、国税、地税、建设等主管部门要规范企业财务核算,在企业如实反映外出经营收入、正确核算利润的前提下,引导企业通过合法途径取得正式发票归集成本费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