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从本学期开始,我市将统筹中央、省学前教育专项奖励资金,设立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行奖补,促进其健康发展。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市教育部门获悉:根据刚刚出台的《市政府关于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的实施意见》,从本学期开始,我市将统筹中央、省学前教育专项奖励资金,设立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行奖补,促进其健康发展。
近年来,我市学前教育快速发展。目前,全市共有幼儿园76家,其中公办幼儿园31家、民办幼儿园45家。为着力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我市积极鼓励引导具有办园资格和条件的民办幼儿园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向社会提供优质的普惠性服务。根据实施意见,我市将通过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奖补、民办幼儿园帮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税费优惠等扶持政策,鼓励和引导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加大投入,改善办园条件,提高教学水平。其中,对创建省优质园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经费奖励;创建为无锡市优质园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经费奖励;对参加创建达标或改善办园条件当年新增投资100万元以上幼儿园,给予投资额20%的奖励;从2013年春季开始,按照在园幼儿数给予生均省定公办园公用经费最低标准补贴。同时,建立公、民办幼儿园结对帮扶制度,采取协助管理、支教、跟班学习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质量和管理水平。对于已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规定收费标准内收取的保育教育费,按照有关规定免征营业税,并且落实这部分幼儿园在土地、建设方面的优惠政策。
据了解,具备办园资质、收费较低、符合规范办园要求、面向公众服务的民办幼儿园,可向市教育部门申请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其认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实行政府指导性收费标准,其标准不高于本市同类型、同等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10%;必须大、中、小班设置齐全,班额符合市定标准,教师按“两教一保”配备到位,幼儿园评估等级合格以上且年检合格;须在当地面向全社会招生,无人、财、物赞助等门槛设置。
(张云芳)
近年来,我市学前教育快速发展。目前,全市共有幼儿园76家,其中公办幼儿园31家、民办幼儿园45家。为着力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我市积极鼓励引导具有办园资格和条件的民办幼儿园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向社会提供优质的普惠性服务。根据实施意见,我市将通过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奖补、民办幼儿园帮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税费优惠等扶持政策,鼓励和引导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加大投入,改善办园条件,提高教学水平。其中,对创建省优质园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经费奖励;创建为无锡市优质园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经费奖励;对参加创建达标或改善办园条件当年新增投资100万元以上幼儿园,给予投资额20%的奖励;从2013年春季开始,按照在园幼儿数给予生均省定公办园公用经费最低标准补贴。同时,建立公、民办幼儿园结对帮扶制度,采取协助管理、支教、跟班学习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质量和管理水平。对于已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规定收费标准内收取的保育教育费,按照有关规定免征营业税,并且落实这部分幼儿园在土地、建设方面的优惠政策。
据了解,具备办园资质、收费较低、符合规范办园要求、面向公众服务的民办幼儿园,可向市教育部门申请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其认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实行政府指导性收费标准,其标准不高于本市同类型、同等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10%;必须大、中、小班设置齐全,班额符合市定标准,教师按“两教一保”配备到位,幼儿园评估等级合格以上且年检合格;须在当地面向全社会招生,无人、财、物赞助等门槛设置。
(张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