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实施养老金调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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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根据上级要求,我市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开始实施。此次调整对象为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和定期生活费,于2012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

本报讯  根据上级要求,我市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开始实施。此次调整对象为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和定期生活费,于2012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预计增发部分将于本月15日发放到位。

  此次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增发相结合。普遍调整方面,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每人每月按照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定期生活费)的10%增加基本养老金(定期生活费)。如按上述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定期生活费),低于220元的,再增发80元,增发后的上调标准不超过220元。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40元和50元;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0元、30元和40元。其中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和退休人员中的原工商业者(含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分出来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小业主),每人每月再增发50元。适当增发方面,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0元。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正高每人每月增发500元,副高每人每月增发400元。20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退休、退职的人员,从2013年7月1日起,参照调整养老金。

  据悉,这已是我市连续9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共涉及65535人,人均增资215.8元/月。增资后,预计全年将增加支出1.7亿元,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将达1755.7元/月。(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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