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营改增为企业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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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去年10月1日,我市开始“营改增”试点工作,目前已顺利完成了新旧税制转换。据市国税部门透露,至2月底,全市1391户“营改增”企业共缴纳增值税3085.13万元,累计减负1001.31万元。其中交通运输企业减税110.9万元,现代服务业企业减税890.41万元。
        本报讯 去年10月1日,我市开始“营改增”试点工作,目前已顺利完成了新旧税制转换。据市国税部门透露,至2月底,全市1391户“营改增”企业共缴纳增值税3085.13万元,累计减负1001.31万元。其中交通运输企业减税110.9万元,现代服务业企业减税890.41万元。
  “营改增”如何帮助企业减负?以市公路客运公司为例,“营改增”以前,企业出于节省成本考虑,车辆“上岗”年限较长,更新换代速度较慢。“营改增”后,企业更新车辆,能凭“固定资产抵扣税收”政策为企业大量减免税收支出。今年年初,该企业一次性采购50台新车,不仅实现了车辆的更新换代,改善了市民乘车环境,还获得380多万元税收抵扣,大大增强了公司的发展后劲。据市国税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企业分别按11%和6%的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17%进行抵扣,“营改增”企业整体增值税税负较原营业税税负更低。虽然“营改增”针对的是我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企业,但也间接地让很多生产制造企业“减负”。由于“营改增”后采购试点地区的服务可以增加税收抵扣,原缴纳增值税的制造企业同样成为试点改革的受益者。据统计,“营改增”实施5个月,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就因为购进试点地区的服务减税1169.41万元,大大促进了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
  根据国家继续深化推进扩大“营改增”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今年我市还计划将邮电通信、铁路运输、建筑安装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范畴,进一步发挥税制改革联动效应,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营造一个稳定的税收环境。(陈韵 傅梦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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