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通讯员 赵玲)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高级工艺美术师、中国陶瓷艺术大师徐安碧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工匠精神”能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对于所有紫砂从业者来说都是一种鼓舞。然而,他也对在目前形势下传承紫砂文化表达了自己忧虑,尤其是紫砂市场最近几年频频出现的仿冒劣势现象。“紫砂产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法律的规范和保护,这一点宜兴法院做得就不错,让我们很安心。”徐安碧说。
徐大师何以会对宜兴法院赞许有加?2013年以来,宜兴法院连续三年被评为无锡市“优秀法院”,用实实在在的成绩证明了自身守护一方、服务于民的实力与态度。
构筑金融安全“防护堤”
3月18日下午,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时永才对宜兴地区破产审判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并实地走访了宜兴明珠电缆、江润铜业等两家规模企业。时永才认为,宜兴法院依法稳妥审理破产案件,通过各种办法让企业“活”起来,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职能作用。
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推向深入,相关企业信贷问题带来的金融不稳定性成为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宜兴法院成立金融风险防范与处置课题组,出台《关于坚持法治思维方式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工作意见》,专题调研金融案件审理及企业涉诉情况,加快推进银行业不良资产处置。该院专门建立金融纠纷排查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对涉诉企业的生存、发展进行前瞻分析、科学研判,帮助企业分析当前金融司法态势,排查可能存在的资金隐患,引导企业依法融资、诚信经营。
2015年,共审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932件,结案标的额42.5亿元。宜兴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中苏在评价法院工作时表示:“市法院从维护全市经济、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依法处置金融案件,为优化全市金融生态环境、维护正常的经济运行秩序做出贡献,值得总结和肯定。”
改革中,僵尸企业的处理退市同样对法院破产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最大程度激发企业活力,法院贯彻“擅用破产重整,慎用破产清算”,坚持涉诉困难企业差异化司法处置工作机制。一方面,对于部分确实失去活力,行业前景黯淡且经营已无前途的企业,法院依法“当破则破”,对企业进行破产清算,全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平清偿债权,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去年,宜兴法院审结了涉案金额达7.2亿元的江苏华证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普通破产债权人清偿比例达11.53%,清偿率创近年同类案件新高。
另一方面,对于经营状况较好,尚具备“造血”功能的企业,法院充分发挥破产重整程序维护企业持续经营的作用,逐步提升企业活力。在已审结的宜兴市和盛轻纺织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中,该企业前期经营状况良好,客户资源丰富,并具备多项纺织行业重要行政许可,具有潜在的持续经营价值,若该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预计普通破产债权人清偿比例仅为2%左右。为不使“明珠蒙尘”,法院会同管理人与意向投资人就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多轮协商,确定由出资人对企业债务进行一次性清偿,最终重整计划草案中普通债权人清偿比例高达35%,同时使得多项行政许可得以保留使用。
2015年初,宜兴法院受理宜兴渌漪园大酒店申请破产案件,考虑到酒店地理位置好、设施完善、管理正常,具有较高的经营价值,法院依法委托相关管理人对酒店进行正常的营业管理。“边经营边破产策略最大程度保留了企业物业和品牌价值,为后期的拍卖清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民四庭庭长周馨介绍,渌漪园大酒店将于近期上线拍卖,由于经营状况良好,已有多名意向投资方前来勘验考察。
绿树碧水倾注司法情
1月22日下午,宜兴首例污染环境罪案件在宜兴市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宜兴市人民法院院长刘勇亲自担任本案审判长并主审此案。潘某等三名被告人由于违反国家规定,随意处置、倾倒危险废物11.54吨,严重污染环境,最终被认定构成污染环境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一至三万元。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刘勇接受了媒体采访。“本案的判决发出了一个明显的信号:对于污染环境者,不但要承担民事责任,还要承担刑事责任,这将对环境污染者起到极大的威慑和警示作用,让更多企业引以为戒,让违法者不敢违。”刘勇表示,法庭在审理中充分考虑到环境污染的后续治理问题,要求被告人积极修复环境,并将此作为刑事责任量刑的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实现了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犯罪和有效恢复生态环境的有机统一。
建设生态文明,依法保护环境,是司法审判应有的职责与担当。然而长久以来,污染环境案件办理时取证难、鉴定难、认定难,导致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入刑率较低,一些环境案件即使经过司法审判造成的环境伤害却难以补救,达到预期的社会效果。为此,宜兴法院在审理环保案件时注重以修复环境为重要抓手,组织了司法补植、鱼苗放养等多种形式的恢复性司法活动,将曾经的环境破坏者转变为生态保护者,让公众了解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以司法的力量推进地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撑起知识产权“保护伞”
宜兴,以其悠久的紫砂文化和繁荣的紫砂产业被誉为“陶都”。据不完全统计,宜兴市陶瓷行业从业人员近30000人,其中5000多人有技术职称。近年来,紫砂陶艺大师的作品频频被盗用,相关诉讼屡次见诸报端,紫砂名家作品已经成为侵权重灾区,紫砂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刻不容缓。
一年前,宜兴法院发出《关于加强紫砂名人名作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建议》,这也是全国首份关于紫砂名家名作的知识产权保护司法建议。《建议》提出了建立宜兴紫砂名家名作信息平台,通过知识产权信息网络共享平台,打造有关专利、商标和名人名作的专业数据库和信息检索功能,实现紫砂市场“正本清源”。
“《建议》为市陶协和紫砂名家的维权带来了新的思路。”宜兴市陶瓷行业协会会长史俊棠收到建议后表示,打算邀请法官为高级工艺师和中国陶都陶瓷城的商户开办知识产权保护讲座。未来,大师们一旦发现自己的作品存在知识产权被侵犯的现象,可以联系行业协会为自己维权。宜兴市市长张立军对该司法建议也作出批示,并要求相关部门加紧调研,做好紫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作为拥有两个国家级经济开发区,一个省级开发区的县级市,宜兴被冠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早在2012年,宜兴法院就设立“知识产权保护环科园巡回法庭”,此后又陆续在开发区、产业园建立了个多知识产权沟通和联系平台,有力提高和保护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服务区域经济发展。
“宜兴法院依法、公正、高效地保护合法知识产权权益,为宜兴创新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宜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志军对宜兴法院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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