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村级“四有一责”建设全省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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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5月25日,我市村级“四有一责”建设示范县(市)创建工作,高标准通过由省委组织部、农工办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考核验收。

本报讯  5月25日,我市村级“四有一责”建设示范县(市)创建工作,高标准通过由省委组织部、农工办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考核验收。

据了解,“四有一责”是指有持续稳定的集体收入、有功能齐全的活动阵地、有先进适用的信息网络、有群众拥护的双强带头人和强化村党组织领导责任。近年来,我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启动实施村级“四有一责”建设行动,并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11年底,全市村级总收入达6.22亿元,村均244万元,累计建成高标准村级综合服务中心228家,实现全覆盖。同时,在全省率先建成农村“三资”管理信息系统,率先建成了交通、供水、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五个城乡一体化”,村庄环境整治走在全省前列。此外,我市还大力实施“领头雁”工程,“双强”村党组织带头人比例达到80%。

检查组先后视察了万石镇万石村、南漕村,高塍镇高塍村、梅家渎村的“四有一责”建设情况,并对我市村级各项事业健康向上的良好发展局面给予了高度肯定。                        (撰稿:农文  编辑:寒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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