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宜兴:别墅冠以“低层住宅”披上合法外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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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自2003年开始,国家明令:禁止任何别墅用地出让,2006年5月31日,国土资源部发布通知“一律停止别墅类房地产项目供地和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对别墅进行全面清理”,2010年12月19日国土资源部再次发布《关于严格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可谓是对别墅用地的审批频频亮起红灯。在如此严格的限墅令下,当地政府还会违规给别墅项目供地吗?答案肯定不会,然而换一个名称换一种方式那就不同了,首先是把别墅项目与高层捆绑供地以拉高容积率,其次供地规划上不显示别墅字眼而是换成低层住宅,使独

自2003年开始,国家明令:禁止任何别墅用地出让,2006年5月31日,国土资源部发布通知“一律停止别墅类房地产项目供地和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对别墅进行全面清理”,2010年12月19日国土资源部再次发布《关于严格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可谓是对别墅用地的审批频频亮起红灯。

在如此严格的限墅令下,当地政府还会违规给别墅项目供地吗?答案肯定不会,然而换一个名称换一种方式那就不同了,首先是把别墅项目与高层捆绑供地以拉高容积率,其次供地规划上不显示别墅字眼而是换成低层住宅,使独栋别墅项目披上“合法”存在的外衣?

独栋别墅现身“远东·溪隐府”项目中

近日,江苏省宜兴市群众向本社反映,宜兴市“远东溪隐府”项目正在建独栋别墅(低层住宅)。

江苏宜兴:别墅冠以低层住宅披上合法外衣

上图是溪隐府项目独栋别墅资料

远东溪隐府项目在宜兴市宜城镇体育中心北侧溪隐路100号,开发商为无锡远东置业有限公司。

据相关资料显示,该项目占地约300亩,有高层,洋房,和独栋别墅(低层住宅)组成,容积率1.2,一期35栋独栋花园别墅(低层住宅),包括花园每栋占地在1亩—2亩之间,建筑面积360平米左右,户型结构为地上二层地下一层,一栋一价,目前正在建设中,预计2016年建成交房。

江苏宜兴:别墅冠以低层住宅披上合法外衣

上图是溪隐府项目在建独栋别墅(低层住宅)

另有13栋定制级的沿河游艇别墅(低层住宅),每栋占地2亩—5亩,建筑面积500平米以上,每栋还建有游艇码头。

据了解,该项目两种建筑形式分别聚集组成别墅(低层住宅)园区及高层公寓区。

远东溪隐府项目中的独栋别墅(低层住宅)又是怎样通过政府的审批呢?如果说企业为追逐利润建别墅,钻政策漏洞,是一种市场经济的投机行为,那政府相关责任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监管的缺位,则是显而易见的失职失责表现。

对此,本社记者于2015年11月25日前往宜兴市对群众反映的远东溪隐府项目存在的独栋别墅(低层住宅)进行调查采访。

宜兴市国土资源局给记者答复是该地块出让条件规定容积率为不大于1.2,符合国家政策规定,至于项目里面建独栋别墅是属于规划部门的事。

随后记者来到宜兴市规划局,在规划局三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与记者见面,解释道:远东溪隐府项目按国土部门规定的容积率规划建设,项目内的独栋别墅属于低层住宅,只要容积率不违反国家规定,可以在项目内盖一栋一栋的低层住宅(不叫独栋别墅)。(有录音)

宜兴市相关主管部门和该项目公司给记者的回复是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按地上层数分类划分:一层至三层为低层住宅,所以他们规划建设的就是低层住宅。该通则只是对建筑类别进行划分并没有行政或法律约束,而国土资源部禁止别墅用地批复的禁令中对于别墅概念是这样定义的:“别墅指独门独院、地上两至三层楼形式”也就是《民用建筑设计通则》里的低层住宅,国土资源部地籍司司长樊志全在2006年中国地交会上对别墅定义进行阐述。

宜兴市对独栋别墅模糊概念并且冠以低层住宅,理直气壮,认为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存在,丝毫不受政策的约束,规避各类调控政策。与此同时,利用高层拉高小区项目容积率,使之符合“相关规定”,使别墅以“合法”身份批复建设,不得不令人感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综上所述,远东溪隐府项目内独栋别墅被以“低层住宅”的名义通过各个部门审批,个中缘由耐人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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