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两板块首试村级资金镇级财政管理
作为全省的试点,我市(宜兴市)本月起率先在高塍镇、芳桥街道推行村级集体资金镇级财政所管理模式,切实提升村级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专项治理。日前,试点镇(街道)财政所会同经管、审计部门统一接管了所辖行政村(含涉农社区)的银行存款、现金。按照试点要求,村级集体资金镇级财政所管理模式坚持"四权"不变原则,即村级集体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并采用一村一账户的管理方式进行收支核算。村集体取得的各项收入和收取的往来款项资金均应上缴结算专户,各项支出由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