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延续至清嘉庆、道光年间,也陆续出现许多骚人墨客热衷紫砂陶艺。最突出的要数当时的金石书画家陈鸿寿与砂艺作者杨彭年的结合。
陈曼生画像
陈鸿寿,字子恭,号曼生,浙江钱塘人,嘉庆六年(1801年)拔贡。在艺术上,他主张“诗文书画,不必十分到家,乃时见天趣”,从中可以看出他的艺术欣赏观。
陈鸿寿在溧阳做县宰时(许多记载都误作宜兴县宰),一度与杨彭年合作紫砂壶,由杨彭年制壶,曼生刻写。在壶上题铭书刻,即滥觞于此。
曼生石瓢壶
陈曼生是一位在书画金石文学上有相当影响力的人物,他的爱好并涉猎砂艺,与杨彭年合作当是顺理成章的事。笔者一生中偶见他的三五真器,印章、书法、词藻镌刻款式均书卷气息醇厚,别饶一番文艺情趣。
曼生竹节壶
但杨彭年的壶艺技巧,功力平凡,并不出色。所以,笔者过去在一篇小文中,曾说曼生壶“壶随字贵,字依壶传”。
至于传说中所谓曼生曾参与造型设计,这当然很有可能,然而,若说什么十八式、十九式,那就诚属无稽之谈了。
曼生飞鸿延年壶
很多以讹传讹的谬论,大致起源于民初狡黠的古董商所编写的一部《骨董琐记》,那是专借历史文献中的一些记述,捕风捉影,绘声绘色,为各种传统工艺品的摹制赝品而作舆论工具的。更有甚者,在曼生壶的传器中,有“曼公督艁茗壶第四千六百十四为犀泉清玩”。
曼生扁石壶
像这样的作品,使探讨史实的人,不能不产生疑窦:曼生作溧阳县令,按清官制,县令一任三年,封建社会的地方官能如此闲适吗?在三年任内,即使专司其事地以工余之暇死劲干,也要合到四五件一天。若请人代庖,也必须雇佣至少两三个专职人员方能完成偌大数量,能使人信服吗?
陈曼生在清代文学艺术各方面都有相当的地位,不可能粗制滥造。
曼生箬笠壶
曼生之与彭年合作,可以说是一代艺缘,两人定有深厚的友谊在。当时砂艺超出彭年的别有人在,而曼生始终未与他人合作,不然砂艺史上兴许另有绝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