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宜兴发布《关于调整市以上劳动模范待遇标准的通知》,为全市752名无锡市级(含)以上劳模提高待遇标准。
劳动模范是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的优秀代表,尊重劳模、关心劳模、爱护劳模,一直是工会工作的重要内容。按照省、无锡市相关要求,宜兴此次对无锡市级(含)以上劳模待遇标准进行了调整。《通知》将无锡市劳模春节慰问金由每年每人300元提高到500元,将无锡市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标准由每人2000元提高到4000元,并按10%困难面计提。此外,《通知》还调整了无锡市级(含)以上的离退休并保留荣誉的企业劳模,以及无锡市级(含)以上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农民劳模的荣誉津贴发放标准。调整后,全国劳模荣誉津贴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300元,省部级劳模荣誉津贴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200元,无锡市级劳模荣誉津贴由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100元。待遇标准调整从信息发布之日开始实施。市总工会相关工作人员还透露,2014年度无锡市级(含)以上劳模荣誉津贴将按照调整后的新标准于年底一起发放。(陈韵崔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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