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记者马超通讯员褚浩年赵玲 2016年2月4日,农历腊月二十六,正是江苏省宜兴市当地所说“年三夜四”的时候,家住宜兴市屺亭街道的鲁��
本站记者马超 通讯员褚浩年 赵玲
2016年2月4日,农历腊月二十六,正是江苏省宜兴市当地所说“年三夜四”的时候,家住宜兴市屺亭街道的鲁某一家却在这天迎来了几位意想不到的“客人”。宜兴市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们带着30万元执行款,将最真挚的祝福送到了这个遭遇不幸的家庭。
2013年3月,鲁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在行驶中与孙某驾驶的小轿车相撞,鲁某被撞伤。经过交警部门调查,认定孙某负事故主要责任,而鲁某因为驾驶的摩托车未经有关部门检验被认定负有次要责任。身受重伤的鲁某先后辗转多家医院看病,最终被鉴定为一级伤残,全身瘫痪生活无法自理,就连饮食都需要靠插管完成,巨额的医疗负担给这个本就不富裕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交通事故的后续赔偿问题走的是法律程序。经过宜兴市人民法院的数次调解,鲁某一家与孙某达成调解,除去交强险赔付的39万余元外,由孙某支付鲁某62万余元赔偿款。其后孙某拖欠30多万元未能及时支付,2015年11月,鲁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执行法官找到被执行人孙某时,对方的脸上也满是痛苦与无奈。孙某表示,自己也是外地来宜兴打工的,如今经济大环境不好,几年也没挣到多少,为了赔偿鲁某的医疗费,他前期已经东拼西凑付了32万多。“能借的都借了,我实在没办法了。”孙某说。
伤者还躺在病床上急需救助,早一天拿到执行款就能早一日给这个家庭以帮助。如何最大程度上解决这起赔偿案件成了执行法官的一块“心病”。为此,执行法官多次与孙某及当地村委联系沟通,最终,在法官不辞辛苦的奔波和努力下,被执行人孙某在年前将30万元执行款交到了法院。
“这下我们家可以安心过个年了。”看到上门送款的执行法官,鲁某的儿子不禁感慨地说,一面更是不住地感谢法官认真负责给他们家送去了最大的安慰。“安心养病吧,考虑你们家的实际困难,我们已经帮您申请了执行救助,一定尽力帮助你们。”法官俯下身安慰鲁某。躺在病榻上的鲁某已经不能讲话,眼角却流下了感动的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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