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天,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53所可在全国范围内招收艺术特长生的高校名单,同时对外发布了2013年普通高校艺术特长生招生政策。高校招收的艺术特长生人数须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控制在国家核定的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且只能在普通高校招生第一批本科和第二批本科批次录取。
符合2013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具有音乐(声乐、器乐、键盘)、舞蹈、戏剧、书画(书法、美术)等艺术特长,符合拟报考高校招收艺术特长生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参加有关高校艺术特长生的报名:1、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市级(指省辖市,下同)文艺调演比赛个人项目获得二等奖(含)以上;省级(含)以上文艺调演比赛个人项目获得三等奖(含)以上。2、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市级(含)以上美术、书法作品展览。3、具有较高艺术才能,符合拟报考高校开展文化艺术活动的需要。
符合艺术特长生报考条件的考生,按招生高校规定的时间与方式,凭本人身份证及文艺调演获奖证书、参展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自行向拟报考高校进行艺术特长生的报名,招生高校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后的证明材料原件退还考生,复印件由高校留存备案。测试开始前,各招生高校须对符合参加测试条件的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两周。教育部规定的试点高校可自主进行艺术特长生测试;省属高校原则上可承认相关部属院校的测试成绩,不再单独组织测试。
在专业测试中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经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且参加了普通高考和学业水平测试的考生,各招生高校可根据考生的高考志愿,按以下规定择优录取:1、艺术特长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须达到招生高校在招生章程或招生计划中提出的等级要求,如高校未作具体说明的,则其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须达到该校对其所属科类一般考生的等级要求。2、专业测试达到合格等级、高考文化分在省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相关高校投档线下20分(含)以内、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达到上述要求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可根据其志愿向相关高校投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3、专业测试达到优秀等级、高考文化分达到省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达到上述要求的考生,根据其志愿及相关高校的书面申请,省教育考试院可向相关高校投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招收艺术特长生总数的15%。
未经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公示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不予投档,高校也不得按艺术特长生有关政策录取。
(言文)